1945年,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党章的形式对党的指导思想做出明确规定,而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和二大至六大通过的党章均未对党的指导思想做出规定。
党在六大之前客观上不具备提出自己的指导思想的条件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从那时起,中国共产党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党与共产国际之间的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上下级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按照《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之规定:“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及其执行委员会的一切决议,所有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必须执行”。因此,加入共产国际的各国党的总路线、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组织事宜,均由共产国际直接决定。各国党只有贯彻执行共产国际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没有独立自主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权力。
理论上还不成熟主观上提不出自己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深谙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的道理。但是,六大以前,中国共产党还处在幼年时期,对于中国革命的性质前途、领导权、同盟军、武装斗争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领导革命斗争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更难以提炼上升到理论层面。故此,在这一时期党的指导思想问题也仍处在孕育萌芽之中,幼年的共产党基本上只能遵行共产国际、苏联的有关意志和决定,没有也不可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针政策,在实践中往往不得不生搬硬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共产国际的指示、苏联的本本。
当时的革命实践没有为党锻造出稳定的领袖核心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新的理论成果往往都用主要领导人的名字来命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人物是这一理论的主要创立者,他的思想构成这一理论的主体。所以理论代表人物的思想要上升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只有在他成为或事实上成为党的领导核心之后才有可能。从实际情况看,从党的一大至六大,短短八年的革命实践和建党实践还没有为中国共产党锻造出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直到1935年遵义会议,中国共产党才选出事实上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开辟了独立自主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道路,并在党的七大上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写入党章。(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张青津编辑整理)